时间: 09.08.2023 14:56:21
山东省科普专家工作室(以下简称工作室)命名以来,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,扎实履行职责,充分发挥工作室科普团队和阵地作用,有效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,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。为进一步加强工作室规范建设,现就工作室评估和补充认定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22年命名工作室评估
工作室、工作室培育对象认真总结命名以来工作情况,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开展科普活动、开发科普资源、开展应急科普、工作室自身建设等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,提交年度工作总结。经评估,合格的继续认定命名(合格的培育对象正式命名),评估不合格的,撤销工作室命名。
二、工作室补充认定
(一)申报对象和条件
由知名专家领衔,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工作机制,能创作科普资源,具备开展社会性、群众性、经常性科普活动能力,并获得推荐单位推荐的阵地和团队。申报条件见《山东省科普专家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六条。
(二)推荐单位和名额
1.省级学会:负责推荐本学会专业领域内申报对象。
2.市科协、科技局:负责联合推荐本地区申报对象。
3.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、科学素质工作有关单位:负责推荐本单位系统内所管理申报对象。
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。
(三)申报认定程序
1.申报和推荐。申报对象向推荐单位提出申请,推荐单位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核、遴选,择优推荐。
2.评审。省科协、省科技厅对申报、推荐材料进行审核,组建工作室专家评审委员会,评审确定工作室认定建议名单。
3.公示和命名。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,由省科协、省科技厅对工作室认定命名,颁发证书。
三、材料报送
1.8月14日前:各推荐单位报送账号申请表WORD文件和盖章PDF文件(附件1)至省科协科普部邮箱,省科协审核通过后反馈授权信息至推荐账号邮箱。
工作总结、申报书通过山东省科普专家工作室系统(省科协网站——登录智慧科协——科普专家工作室)填报。
2.8月18日前:2022年命名工作室、工作室培育对象填报年度工作总结(附件2),新申报工作室填报申报书(附件3),并向推荐单位报送纸质盖章材料。
3.8月21日前:推荐单位完成审核并上传盖章PDF总结或申报书文件,提交省科协。
联系方式:
省科协科普部:王国晖
联系电话:0531-82073210
电子信箱:skxkpbgy@shandong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