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2.10.2025 14:45:56
各单位:
现就做好2024年度及往年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(以下简称市社科规划项目)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(一)各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依据当年立项通知书要求进行结项。所有市社科规划项目成果(包括最终成果和阶段性成果),必须紧扣项目研究主题,充分体现项目核心研究内容,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第一署名。各类研究成果在出版、发表、刊发或获得批示时,应在醒目位置标明“xx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(项目批准号:xxxxxx)”字样。
(二)论文类研究成果应在《人民日报》《光明日报》《经济日报》《求是》杂志等中央媒体发表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文章;或在CSSCI来源期刊、全国中文核心期刊、在青高校和科研机构学术期刊、《大众日报》和《青岛日报》理论版发表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文章。不符合以上要求或以增刊、学术研讨会论文、书评等形式发表的均不予结项。
(三)著作类研究成果,原则上不少于10万字,应以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作者,由国内出版社用国际标准统一书号出版。“青岛通史”专项成果须经青岛通史编纂委员会专家评审组审核通过后,方可出版。
(四)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,需提交正文不少于5000字的结项研究报告及不超过200字的内容摘要。研究报告类成果结项,须被《智库成果专刊》刊发。
(五)关于重要事项变更的规定。如有改变项目名称、改变最终成果形式、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、变更项目管理单位、申请延期、变更或增补项目组成员、终止项目、撤销项目等重要事项,应同时提报经市委宣传部审批同意的《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》。
三、评审程序和经费支持
市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评委对结项材料进行评审,评审结果将在青岛宣传网(http://www.qdxc.gov.cn/)公示。市委宣传部对按期完成并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办理结项手续,依据当年申报通知和结项质量拨付后期资助经费。延期结项项目不予资助。
四、报送要求
(一)审核要求。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据实填写结项材料。请各单位根据结项标准组织好本单位结项材料的初审工作,严格把关,报送符合结项标准的材料。各单位应当仔细核对《结项审批表》中填写的项目名称,与当年度申请的立项选题是否一致,立项编号是否准确,并在“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核意见”一栏如实填写。
(二)报送方式。请将每项研究成果用信封封好,封皮标注项目负责人单位、姓名、本单位内编号、项目名称、成果形式以及提报的成果材料等;《结项审批表》需与研究成果及统计表报送顺序一致。研究成果同附件1、附件2提交至科研处,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(星期一)12:00前,逾期不予受理,电子版材料一并报送发送至科研处邮箱(kyc@hx.cn),以“单位+市社科结项材料”命名(如xx大学市社科结项材料),子文件夹以“单位+姓名+市社科结项材料”命名。不受理个人结项申请。
五、联系方式
1.中共市委宣传部联系人:李翔,联系电话:85913331
2.校科研处联系人:刘老师,联系电话:19053233839
附件:1.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
2.2024年度及往年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 项统计表
科研处
2025年10月22日